幼儿园师德师风管理制度
师德师风管理制度
1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。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,不无故迟到、早退,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,不擅自离开岗位,严格执行一日作息制度。
2、勤恳敬业,乐于奉献。对工作高度负责,不得敷衍塞责,具有在幼儿园一日就要认真工作一天的强烈的工作责任心。
3、关心爱护全体幼儿,尊重幼儿的人格,平等公正对待幼儿。不讽刺、挖苦、戏弄幼儿,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。
4、遵循教育规律,实施素质教育,坚持正面教育、循循善诱和耐心疏导的原则。保教人员之间要互相合作,统一教育方法,保持教育上的一致性。
5、注意语言规范,举止文明,仪表端庄,服饰美观大方,在园不留长指甲,不化浓妆。谦虚谨慎,尊重同事,相互帮助,维护幼儿园集体荣誉。
6、主动与幼儿家长联系,尊重家长,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,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做好家长工作,取得支持与配合。对待家长要主动、热情、耐心,不训斥、指责、羞辱幼儿家长,不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。
7、幼儿园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,建立责任追究制,与教师履职、晋职、晋级、工资奖金挂钩,实行一票否决制。
8、对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(有家长投诉或举报)和本责任书规定的教师,情节较轻的,通过诫勉谈话、批评、发出整改意见书等形式,责令纠正违规行为,消除影响,挽回损失。情节较重的,给予当年考核为不合格,扣除当月、全年绩效工资,1-3年内不得评优、不得晋级或调离工作岗位、解聘或者取消教师资格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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